关于举办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能力和相关业务人员水平,根据2021年业务培训计划安排,经商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同意,教育培训中心拟于2021年11月上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形势与任务;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
(三)劳动保障智慧监察与大数据分析;
(四)根治欠薪相关工作探析;
(五)条例解读及案例分析;
(六)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八)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和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相关人员、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等。
三、授课师资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领导、地方人社部门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上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报到、返程各1天,培训4天)。具体时间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备注:因受疫情影响和有关防控要求,培训班延期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可继续报名。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缴纳培训费3300元(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食宿统一安排),全部费用统一开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费电子发票,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负责通知本部门或本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请务必于10月26日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教育培训中心,邮箱地址jcb@edu.mohrss.gov.cn。
(二)接收报到通知办法:报到通知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员报名邮箱内,请各位学员务必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并于10月27日前后登陆邮箱查收报到通知。
(三)证书: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学员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四)培训要求: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纪律,我们将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业务培训班管理规定》。
(五)培训班谢绝学员带家属参训。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陈宇思 娄正麒
联系电话:(010)64870560 64863595
电子邮件: jcb@edu.mohrss.gov.cn
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