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培训与技能人才评价改革
培训班的通知
人社教发[2021]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各企事业单位、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职业培训与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政策、标准,推动各地、各单位职业培训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2021年业务培训计划》安排,经商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同意,于2021年11月下旬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职业培训与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当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和面临的新形势及新任务;
(二)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发展及形势;
(三)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命(审)题技术;
(五)职业体系及题库建设相关要求;
(六)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培训的新要求;
(七)政策改革对职业培训的机会与挑战;
(八)职业培训行业发展趋势。
二、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师资、管理人员等。
三、授课师资
培训班由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有关领导和地方人社部门专家及企业管理人员授课。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下旬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为期5天。具体日期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缴纳培训费3300元(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食宿统一安排),全部费用统一开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费电子发票,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一)证书:培训结束后,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参训学员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二)培训要求: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班将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要求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报名: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负责通知本系统或本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请务必于11月19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学员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本期培训班限人数300名)。
(四)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培中心
联 系 人:郝 虎
联系电话:(010)64864025
传 真:(010)64840951(自动)
电子邮件:renshepeixun@163.com
附:职业培训与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培训班报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培中心
2021年10月19日